扬州古城范围内将禁止活禽交易,广州活禽经营市场继续每月休市1到3天



11月17日上午,扬州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局联合召开加强中心城区活禽交易管理新闻发布会。自2023年12月1日起,在市中心城区部分区域禁止活禽交易。会议解读了《扬州市活禽交易管理办法》《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心城区活禽交易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同时通报定点活禽交易市场动物防疫整改情况,介绍流动活禽交易摊点取缔管理要求。

此外,近日广州也发文将延续活禽交易市场每月休市1-3天的规定。

古城范围内禁止活禽交易,26家农贸市场拟保留活禽交易

活禽是指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可以人工养殖供食用的禽类动物,除鸡、鸭、鹅、鸽、鹌鹑等传统禽类外,还包括依法可以食用的特种禽类。

根据《通告》,明确规定了扬州古城范围内禁止活禽交易。扬州市市场监管局市场处处长杨斌解释,在古城范围内不论是市场内,还是市场外都不得从事活禽交易。这里的“扬州古城”是指东至唐子城东护城河、黄金坝路、古运河一线,南至古运河、二道沟、荷花池、宝带河一线,西至宝带河、保障河、唐子城西护城河一线,北至唐子城北护城河、上方寺路一线,引用了《扬州古城保护条例》中规定范围。

此外,《通告》还规定了限制交易区域。即在市中心城区,允许在定点活禽交易市场内进行活禽交易,除定点市场外,其他区域均不得从事活禽交易,但是邗江区瓜洲镇、江都区大桥镇除外。这里的“中心城区”是以扬溧高速、启扬高速、京沪高速、长江及夹江围合的范围,引用的是行政区划的概念。

根据《通告》,禁止活禽交易的除鸡、鸭、鹅、鸽、鹌鹑等传统禽类外,还包括依法可以食用的特种禽类。

如果市民要购买活禽的话,市内哪些地方可以买到呢?扬州市农业农村局防控办主任杨安龙介绍,9月21日、10月23日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两期农贸市场动物防疫条件培训班,重点就农贸市场活禽经营“四隔离”要求进行专题培训,建立“一场一册”整改方案。自11月2日以来,市农业农村局先后会同邗江区、江都区、广陵区、市开发区、瘦西湖景区市场监督管理、农业农村部门对拟保留活禽交易的26家农贸市场的改造方案开展多轮现场审核。“经营活禽的农贸市场应当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法律依据,只要经营活禽的农贸市场必须符合动物防疫要求。核心就是布局上达到‘四隔离’的要求,建立定期休市、清洗消毒等动物防疫制度。具体的按照扬州市发布的《扬州市活禽经营市场交易与屠宰技术规范》地方标准执行。


12月1日起,发现违规违法行为可投诉举报


会上还公布了监督、举报途径。根据《通告》,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有关部门提供违法违规线索。举报电话:政府服务热线12345、市农业农村局12316、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市城市管理局12319、市商务局0514-87859332。

扬州市商务局市场体系建设处处长吴婷婷介绍,《扬州市活禽交易管理办法》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增加了“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规章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在活禽交易禁止区域固定场所从事活禽交易的,由市场监督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活禽经营者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对提供经营场所者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扬州市城管局市容管理处处长卜伟表示,根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扬州市活禽交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活禽交易禁止区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公共广场等公共场地摆摊设点从事活禽交易。违反相关规定的,城管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处二十元以上两百元以下的罚款。


活禽禁售问题


问题一:如果12月1日以后,在限定的区域内经营户仍继续从事活禽交易和宰杀,如何处理?

市市场监管局市场处处长杨斌解释:12月1日后,根据通告限制性条款的规定,在规定区域内,行政审批和市监部门将不再核发活禽经营的营业执照。现有门店活禽经营者如拒绝执行通告要求,不进行关闭或转型的,将由属地农业农村部门和市监部门依据《动物防疫法》和《扬州市活禽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进行查处。市监部门负责监管交易行为,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监管宰杀行为。

问题二:对于配合关闭或者实施转型的活禽经营户,有没有扶持政策或资金补贴?

市市场监管局市场处处长杨斌解释,为推进活禽禁售工作,市财政已专门核拨“活禽规范化管理补助”专项资金211.8万元,根据前期各区上报的市场和活禽经营户数据,近期将按比例划拨至各区财政,由各区统筹使用,对关闭的活禽经营户给予适当的补助,具体的补助标准由各区根据情况自行制定。对于禁禽区域内实施“去功能”改造的农贸市场,将参照农贸市场提档升级的补助标准,给予每平米不超过400元的补助。

问题三:定点活禽交易市场需要按照“四隔离”的标准进行改造,那“四隔离”的要求具体有哪些?

扬州市农业农村局防控办主任杨安龙:“四隔离”具体标准为:活禽交易区域(含活禽销售区及宰杀区)与市场其他经营区域封闭隔离;活禽交易区域内活禽销售区与宰杀区相隔离;活禽销售区内水禽与其他禽类相隔离;消费者和活禽相隔离。涉及两个通道:一个是活禽进入活禽销售区,一个是消费者购买活禽及取光禽的通道,两个通道互不交叉,不共用一个通道。

问题四:城管部门对占道摆摊设点从事活禽交易将如何监管?

扬州市城管局市容管理处处长卜伟解答,12月1日新修改的《扬州市活禽交易管理办法》实施后,城管部门将根据职责加强执法监管力度,一是开展普法宣传,在日常巡查管理中及时宣传有关管理要求,营造共治共管的良好氛围。二是组织专项整治,各级城管部门加强执法管理力度,对活禽交易禁止区域擅自占用公共场地从事活禽交易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予以取缔。三是落实长效措施,将相关违法行为纳入数字化城管日常监督范围,主动采集、及时派遣、迅速处置,实时动态监管。


广州活禽经营市场继续每月休市1到3天


11月8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活禽经营市场每月休市时间的通告》。

通告指出,为进一步加强人感染禽流感防控工作,有效降低感染风险,根据《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广东省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广东省活禽经营市场“1110”防控措施技术要求(2017年版)〉的通知》(粤卫函〔2017〕568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经专家评估论证,结合广州市实际,继续对活禽经营市场开展每月休市措施。

休市措置规定,广州市活禽经营市场实行每月一休市。每年11月至次年3月的每月16日至18日休市3天,每年4月至10月的每月17日休市1天。其中,2024年9月的休市时间调整为9月18日,2026年2月的休市时间调整为2月17日至19日。

休市期间市场停止一切活禽交易,市场内不得存放任何活禽。

该通告自2023年12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转载声明

来源:扬州网、南方网

编辑:吴昊晖



重磅会讯

世界养猪看中国,中国种猪看广东!作为国内养猪业最知名的展会之一,第五十届养猪产业大会(广州)将于2023年12月11-13日,在农业农村部种猪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广州)(广州市天河区柯木塱南路25号)隆重举行。

参展联系人

谢水华 13560124451

陈冰凌 13710505173

叶定泽 18819266727 

黄子民 15622273627

孙  亮 18620239796

高勇红 13928792153

王文强 18620944486

陈有柏 15989104709

欢迎养殖朋友扫码进群交流



|声明:本站内容来源于网络或农兜会员发布,农兜只作为信息发布平台,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不承担任何图片、内容、观点等内容版权问题,如对内容有歧义,可第一时间联系本站管理员发送邮件service@ainongdou.com,经核实后我们会第一时间删除。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