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了5斤芹菜被罚了6万6

卖了5斤芹菜,被罚款6万6.这是发生在陕西榆林某菜市场的事情。被罚的,蔬菜摊主罗某,判罚者,榆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罗某夫妇经营一家蔬菜店,去年十月的一天,他们购进7斤芹菜。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提取2斤进行抽样检查。一个月后,他们接到检验报告,说这批芹菜检验不合格。估计是农残超标。

一共进货7斤,抽查2斤,剩下5斤卖了20块钱。市场监督局要进货单,罗某没有,然后就是不能说明进货来源,也没检查进的芹菜是不是合格。违反了食品安全相关规定。然后就是罚6万6 。

大家觉得合适吗?

食品安全自然是天大的事情,进嘴的东西再怎么严格也不为过。三鹿奶粉和地沟油至今还是中国食品不安全的标签。但是有一个问题:食品安全怎么才能安全?

食品的制作流程我们来看看。种植--储运--进入市场--端上餐桌。而食品出问题是在哪个环节?在于种植环节和储运环节。

种植要用农药,储运有些食品要用到保鲜剂。这是产生食品安全问题的两个地方。那为什么监管部门不在源头制止防范,要在进入市场检查呢?我国的农业生产模式决定了在源头根本没办法对滥用农药的问题进行治理。都是分散种植,你要多少人力去检查?你不能每家种植户地头上都派个督察员吧。所以,只能在进入市场后进行检查。

但是相关部门你跑去菜市场检查小菜贩,有用吗?你跑去检查张三的菜摊,一个月后通知他,你的菜农药超标,罚款。好,款罚了,菜呢?菜还不是早在一个月前就被买走,吃进了肚子啦???那你这个检查又有什么意义呢???如果吃四了人,你这个检查除了起到罚款的意义,还有什么用???

你说菜贩没有尽到检查进货是否合格的义务。我就笑了,这是要买菜的小摊上都配上一套农残重金属寄生虫检验仪器???

除了农村乡镇上蔬菜食品没有专门的批发市场之外,县级和县级以上城市一般都会有专业的批发市场。每天来自全国各地的卡车把蔬菜食品运输到市场,然后小商小贩再批发了去销售。在这些专业批发市场上多下点功夫,相关职能部门不要搞什么抽检,你要做到车车检,检验成本收货方出,量大了成本也低,每车也划不到多少钱。一旦发现问题,这些问题食品不就不会流通到老百姓的餐桌上了吗?要溯源也容易,从哪里拉来的货,批发商也清楚。你搞几十批次抽检一次,就难免会有漏网之鱼。

在来说说处罚的问题。罗某的7斤芹菜,是按什么法律法规进行的处罚?我国有专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后者对食品质量问题的处罚是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设备工具,货值一万元以下的,罚五万以上十万以下。前者对药剂残留超标的,罚二千以上两万以下。

而且行政施法上有一个合法原则,还有一个合理原则,合理原则下还有一个比例原则。意思是行政部门施法时,首先要合法,然后要合理,再者就是要看被执行者的客观责任比例。

看来,榆林当地职能部门只熟读了《食品安全法》的处罚规定,其他的,谁知道,被吃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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