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有的女性被强奸选择做沉默的羔羊不起来反抗怕被报复

去年社区开展法制讲座,一位退休的老民警告诉我们:当女性遭遇强奸时,别学贞洁烈女,这只会激起对方的极端报复,对自己没啥好处,与其反抗呼救,还不如“递套装死”。

性侵是一个非常沉重的话题,但避而不谈就不代表不会发生,女性遭遇性侵的事件几乎每年都会发生,这不但给被害者身体带来极大的伤害,更是给其心灵造成不可修复的创伤,这种伤痛可能一辈子也无法痊愈。

据相关资料显示,约有三分之一的性侵受害者一生都被创伤后综合征所折磨,她们无法拥有正常的生活和家庭,有些甚至患上了严重的心理疾病,不仅对男性产生了极大的生理性恐惧和厌恶,有些女性一时想不开还会走向极端。

在我国古代,女性对贞洁非常看重,当女性遭遇采花大盗时,为了防止被伤害,女子都会竭力反抗,大声呼救,拼尽全力去挣脱逃跑,很多女子不幸受欺负后,也会采取一些极端的方式来处理,比如出家当尼姑或自我了断。

这种情节在很多古装影视剧里都有体现,或许是受传统思想影响,我国女性骨子里都有着“贞洁烈女”的“基因”,即便是生活在现代的女性,在遭遇性侵害时,也会反抗,甚至主动反击与对方进行搏斗。

但这样的做法对处于危险中的女性真的有好处吗?

去年我们社区在三八妇女节这天开展了一个法制活动,活动的主题就是关于“女性如何保护好自身安全”,其中有一环节特意提到了“当女性遭遇性侵害时,到底是积极反抗?还是选择当沉默的羔羊?”,当时给我们讲课是派出所一位退休老民警,他给在场的所有女性朋友讲了一件发生在外地的真实案件,让人听完心里非常沉重。案情回顾:

2004年,江西某地发生了一起恶性的性侵案件。

受害人王某在上饶弋阳县某服装工厂上班,某天晚上9点左右,王某在下班回宿舍的路上,突然遭遇一名陌生男子的袭击,该男子用水果刀抵住王某的后背威胁不准她发出任何声音。

王某只能点头照办,随后男子把王某挟持到了离宿舍600米远的一栋旧厂房里欲行不轨之事。当时这片旧厂房人迹罕至,连路灯都没有,王某掏出身上所有的钱递给该男子,祈求对方能放过自己,但该男子直接表示不要钱,只要人。

王某当时极力反抗,对着该男子又抓又挠,口中也是破口大骂,希望能引起附近路过行人的注意,该男子用刀指着王某威胁道:“再喊一句就杀你了”,说完打了王某两巴掌,又对着王某的头猛地抡了两拳,王某被打得眼冒金星,失去了意识。

等王某醒过来时,自己已经遭到了侮辱,而这名男子正准备提裤子走人,王某心有不甘,对着该男子恶狠狠的骂道:“我不会放过你的!我已经记下你的长相,一定会报警抓你!你跑不掉的!等着坐牢吧!”

这名男子本来已经打算走人,但就因为王某这句话,男子可能是害怕王某报警,于是转过身一怒之下扑向王某,死死的掐住她的脖子直到王某停止呼吸,为了防止王某被人认出,该男子还丧心病狂的用水果刀毁了她的容。

王某遇害的事情在服装厂里传开后,厂里女工们都害怕不已,工厂老板也取消了晚班制度,规定每天6点准时下班,防止再发生悲剧。

老民警讲完这个案件后,让在场的我们都陷入了沉思,无不为王某感到惋惜和同情,同时也感叹如果当时王某没有多嘴说那句话,或许该男子就直接离开了,王某还能有一线生机,就是王某那句气话,让对方产生了杀念,酿成不可挽回的局面。

老民警对我们说:“当女性无法避免强奸时,别学贞洁烈女那样大喊大叫,不会给你带来任何好处,反而还会激起对方的极端报复。与其白费力气的大声呼救,不如先学着戴套装死,这样或许还能保命,在事后把犯人绳之以法!”

老民警的话引起现场一片哗然,在场的几名男子都纷纷表示不赞同,觉得要是自己妻子遭遇了性侵害,非但不去反抗还去迎合对方,这不是助纣为虐?变相地给自己戴绿帽了吗?

而在场有些年纪偏大的女性也表示,如果自己遭受了侮辱没有积极反抗,是不是属于默许了对方的行为,如果到时候对簿公堂,对方反咬自己一口,说双方行为均是自愿的,那自己岂不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这种情况也不是没有,很多刑侦类电视剧都出现过这种“原告变被告的”情形,最后受害者申冤无门,自尝苦果。

老民警则严肃地对我们解释道:根据以往的办案经验,很多嫌疑人在犯罪前,最初的目的可能只是劫财,并非劫色。但是当遇到某些特定情况时,突然临时起意,比如看到女受害者长得特别漂亮,或者穿着十分妩媚,从而实施强奸犯罪行为。

这些嫌疑人大多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生理需要,在强奸犯罪后并没有杀人动机和念头,但当遇到特定的场景后才突然起了杀心!

比如被女受害者的一些言语和举动所刺激到了,根据犯罪心理学分析,大多数的强奸犯,在作案时都抱有一定的侥幸心理,觉得女性会因为羞耻感不敢声张,而这些强奸犯基本上都有不同程度的心理疾病,当生活压力过大或紧张时就会对社会产生一种极端的暴力行为。

所以如果此时受害者在这个过程中大声呼喊求救,破口大骂,甚至与对方发生搏斗,出于某种恐惧心理,犯人会下意识的捂住或者掐住对方的脖子、口鼻,阻止对方,在这个慌乱中,就直接把人弄死了。

而有些性格刚烈的女性,不等对方行动就先放下狠话,诸如:“我记住你的样子了!”、“我要报警抓你”、“我认识XXX,他是警察,一定不会放过你!”,这些话会直接刺激到犯人,让原本没有杀意的犯人瞬间产生“杀人灭口”的想法或出于某种报复而痛下杀手。

老民警一再对我们强调,在特殊的情况下,不要试图与对方进行搏斗、反抗,更不要说一些过激的话去刺激对方,既然对方能实施性侵害,那就证明对方是有备而来,很可能对方已经盯梢很久了,对犯罪现场附近已经勘测已久,这个时候以卵击石不如在事后赶紧报警。

生活中女性遭遇性侵害的案件很多,每一件都让人触目惊心,令人愤怒不已。特别是一些在城市里打拼的单身女性,很容易被不法分子盯上,在前两年青岛市就发生了这么一件案例,受害者的做法真的值得所有女性参考。

2019年10月13日,青岛市北分局镇江路派出所就接到了一起性质恶劣的性侵案件,一名独居女子在家中被抢劫强奸。

据受害人柳女士跟民警口述,2019年10月13日上午8点左右,她正在家中睡觉,突然听到门外有敲门声,开门后这名陌生男子表示要进屋抄天然气表。柳女士没有多想,以为是天然气公司的工作人员,就侧身让对方进了屋,男子进屋后在厨房佯装查看后,要求柳女士交100元的燃气保险费。

柳女士回卧室拿钱时突然遭到该男子的袭击,该男子在柳女士身后用透明胶带把她捆绑住欲行不轨之事,柳女士本想大声呼叫,但是该男子用生命威胁,只要呼喊就杀了她。

出于恐惧柳女士含泪不敢声张,男子把柳女士性侵后还顺势抢走了柳女士两部苹果手机和6000元现金。

待男子走后,柳女士立刻拨打电话报警,并对民警提供了该男子详细的外貌特征:1.78米左右的身高,体型偏瘦,年龄大约在30岁左右,戴着一次性口罩,头上带着棒球帽,身穿黑色的冲锋衣和蓝色牛仔裤。

民警根据柳女士提供的线索判断,这名犯罪嫌疑人属于有预谋犯罪施行入室抢劫强奸,气焰非常嚣张,对社会影响极大。

随后警方立刻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在附近进行有序的监控追踪,10月14日晚上20点左右,专案民警在西吴路某小区居民楼里,将正在家中的犯罪嫌疑人徐某某抓获,并从现场查获赃物手机两部,人民币5900元,并在徐某某的车上发现作案时的服饰、配饰等证物。

经审查,徐某某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说自己是从事外卖工作,工作期间多次给被害人柳女士送外卖,知道柳女士独居,于是产生了入室抢劫和强奸的念头。徐某某提前准备好作案工具,在10月13日上午8点以查水表为由进入柳女士家中作案,目前徐某某因涉嫌抢劫罪、强奸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从这起案件中我们能发现,这些实施性侵的犯人作案都是预谋已久,甚至在犯案前已经对受害者调查已久,在这种情况下受害者根本就无力去反抗,就像上述这起案件,如果柳女士当时大声呼救,很有可能遭到犯罪嫌疑人的极端报复,甚至最后惨遭杀害。

也正因为她做了沉默的羔羊,留有一线生机,在事后果断报警,才让民警们在最短的时间内把犯人绳之以法。一、女性被强奸,选择做沉默的羔羊不起来反抗,是怕被报复吗?

在遭遇性侵害时选择不反抗,除了是避免遭遇报复,也是一种聪明的做法。针对这个问题,我来谈谈个人的看法。

曾经网上有一个针对“被陌生男人触摸后的反应“的问卷调查,其中80%的女性表示,当遭遇陌生男性突然触碰时,大脑会一片空白,甚至双腿都不听使唤。

特别是在一些公共场合,人越多越不知道如何反抗,比如在公交车上或地铁上,有些“色狼”喜欢趁着人多时对女性伸出“咸猪手”,仅有一少部分女性会勇敢的进行反击,比如大声呵斥对方、猛扇对方耳光,而剩下的女性会感到深深的羞耻和恐惧而无法开口。

而一些遭遇过强奸的受害者也曾表示,在受侵害的过程中,身体往往无法动弹,甚至根本无法大声呼救。

所以我们能得出,并非受害者甘愿当沉默的羔羊,而是她们身体根本不允许她们做出反抗。

根据心理学家指出,在被强奸时身体无法动弹、无法大声呼救属于正常现象,这种现象在心理学上叫做“紧张性不动”。当个体认为无论是反抗还是逃跑都无法保证自己生命安全时,或者精神高度紧张,内心极其恐惧的时候,人类的身体就会陷入第三种自我保护机制,变得僵硬和无法动弹,甚至不能开口讲话。

其次,女性不反抗也是一种“聪明”的做法,至少是保命做法。

本来女性与男性无论是体型还是体能都相差甚远,特别是在一个封闭式的环境里,可以说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如何去与对方以暴制暴?

现如今网上有很多教授女子防狼的防身术,看似非常有用,出招凶狠,招招能要对方的命,但这种防身术其实都华而不实,到了关键时候根本没有什么用。因为犯人在实施性侵前,可以说都是提前找好了犯案目标,在犯人心里知道这个目标很容易控制且难以反抗,试看新闻上报道的那些命案,受害者有几个是女拳手或女跆拳道手的?

我们在上述中也提到,这些犯人可能一开始只想“劫色”,没有想过要人命,毕竟杀人者偿命,在我国法律上,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相比,肯定是强奸罪的刑罚更轻点。但强奸案最后演变成杀人案的,很可能是犯人在实施犯罪过程中受到了某种刺激,那些惨遭强奸杀害的受害者们死状都是非常惨的,不难想象她们生前遭遇到了何等残忍的折磨。

说直白点:很多性侵案里,犯人都是突然发难,让受害者置身险境,根本容不得受害者半点儿反应就已经被对方制服,力量间的悬殊就如同猫对付老鼠一般。二、在性侵过程中如果要大声呼救,也要分不同的情况。

当女性遭遇性侵害时,并不是完全不能呼救,呼救也是要分不同的情况。

2018年在深圳宝安区就发生了这么一件强奸未遂案件。

2018年4月16日6时50分左右,家住宝安区某出租楼内住户吴女士关门外出时,在走廊内被同楼层居住的叶某强行拖入其房间欲行不轨。期间吴女士激烈的反抗并大声呼救,与吴某同住的室友听到呼救声后立刻报警,警方赶到后将叶某抓获,犯罪嫌疑人叶某因涉嫌强奸罪(未遂)已被刑事拘留。

在这起案件中,如果吴女士没有大声呼救及反抗,没准儿已经遭遇了性侵。所以要呼救反抗可以分以下几种情况:

1、女性在呼救的过程中,已经明显感觉到对方停止了动作或者有些害怕,起到了震摄作用,那么就可以继续呼喊下去。

2、如果附近有行人路过,那么也可以大声呼救,这样可以引起附近人的关注,有些犯人一看到有其他人过来了,可能会临阵脱逃。

3、如果是被犯人关在封闭式的环境里且附近没有其他人,那么这时不建议大声呼救。一是这样呼救纯属于浪费力气,对自己没有什么好处,反而还会遭到对方殴打;二是这样呼救很可能让对方“狗急跳墙”,做出更加极端的行为。

女性在遭受性侵害时,与其跟对方拼个你死我活,不如想一些办法来保护自己,比如“主动递套”,或者用一些话来哄骗对方,比如“我是愿意的”,从而打消对方警惕。三、女性在遭遇性侵后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如果不幸遭遇性侵后,女性一定要尽快做以下几件事,把伤害降到最低。

1、立刻服用避孕药。

为了避免因为性侵而意外怀孕,在警察提取证据后,一定要在72小时以内使用一些避孕药物,以免自己的身体受到二次伤害。

2、不要立刻洗澡,去医院进行验伤。

女性遭遇性侵后,一定要在72小时内到医院做全面的生理检查,千万不要立刻洗澡,这样会破坏有利的证物,注意保护好现场,特别是注意保护好床单、贴身衣服、垃圾桶里使用过的一些物品、擦拭过的毛巾、纸巾等。

之后就去医院进行验伤,明确告知医生自己的遭遇,可以让医院帮忙报警,等警察到来后,医生可以针对检查结果有针对性地提供相关证据。

3、做好传染病检查和预防。

有些强奸犯可能患有某些传染性疾病,为了防止感染,在去医院检查时记得让医生帮着筛查一下是否有感染传染性疾病,根据情况来服用预防的药物。

很多女性在遭遇性侵后会羞于开口,觉得自己被玷污了无法面对家人和朋友而独自选择默默承受,在此告知所有女性,一定不要有这种想法,逃避只会给自己带来更大的伤害。

4、及时去派出所报案。

在医院验伤后,我们就应该立刻前往派出所报警。如果是熟人作案,基本信息尽量最完整地提供,比如姓名、住址、职业、工作单位等,以便第一时间抓捕控制,防止外逃或证据灭失。

一定要详细地对民警们描述案发经过,如果有照片或者视频可以提供,这对于以后抓犯人尤为重要。写到最后。

俗话说: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无论在什么时候,女性朋友们应该谨记:生命安全是最重要的。只要先保住命,日后才有机会把犯人绳之以法,当遭遇暴力侵犯时不要盲目反抗,这只会激怒对方,可以假意顺从,降低对方的戒备心,事后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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