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食礼盒设计成猪饲料包装违反广告法企业被罚38万元

“单身狗粮”“猪饲料”……当前,一些网红食品卖点低俗、包装“擦边”,部分产品甚至专门瞄准未成年人销售,而这种行为将受到处罚。北京青年报记者8月26日了解到,天眼查App显示,近日,平江县永和企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因发布含有虚假内容的广告,违反广告法,被罚款约3.8万元。

处罚详情显示,岳阳市监局收到湖南省市监局函告:当事人网店销售的“猪饲料”零食涉嫌违反《市场监管总局三部门联合开展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今年1月24日,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公安部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全面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督促校园及周边的食品经营者进行全面自查,严禁采购、贮存和销售包装或标签标识具有色情、暴力、不良诱导形式或内容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食品,一旦发现立刻下架处理。对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的违法违规行为要综合运用登记注册、日常监管、执法稽查、信用监管等手段实施联合惩戒,严厉打击食品安全、不正当竞争、广告、商标、电子商务等领域的违法行为。属于严重违法失信情形的一律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涉嫌犯罪的一律由公安机关查处。

今年6月13日,岳阳市监局对位于“安定镇石浆村村民委员会”的仓库进行现场核查,发现“猪饲料”白色礼盒包装盒850只,“皇家猪饲料”黄色礼盒包装盒2360只。

经查明,2019年,当事人平江县永和企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发现多种常见零食组成的“猪饲料”礼盒在淘宝、天猫、京东等平台热销,“猪饲料”网络流行语正在带旺传统零食销售。为了吸引眼球、创造流量、迎合市场需求,当事人电商运营部设计了“猪饲料”白色礼盒包装盒和“皇家猪饲料”黄色礼盒包装盒,礼盒内是常见的普通食品,包括:鸡丁、鱼仔、鸭脖、鸭翅、藕片、海带、金针菇、萝卜丁、酱干、酸豆角等,根据不同的组成、数量搭配不同规格的“猪饲料”礼盒,通过天猫平台旗舰店进行销售。

另查明,当事人共印制了上述“猪饲料”包装盒7658个,金额为12561.5元,已使用4448个,剩余3210个。2022年6月13日,当事人天猫平台旗舰店下架了涉及“猪饲料”包装的产品。

当事人发布含有虚假内容的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之规定,鉴于当事人广告费用为12561.5元,且已主动停止发布违法广告,下架涉及“猪饲料”包装的产品,处以广告费用12561.5元3倍的罚款人民币3768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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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鑫

编辑/樊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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