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买75元猪肉没付钱被店长要求罚款2万元事情真相令人意外

浙江宁波,“老人漏扫75元猪肉,店长以此为由要老人交两万元罚款”上了热搜,也引起了网友们的热议!

原来,一名60多老人吃完晚饭,到附近的超市闲逛,看有什么性价比高的物品可以买,中途看到“一号土猪肉”打折,就称了75元的土猪肉,随后到自动结算机付钱。

但老人准备离开超市时,工作人员将其拦下,要对她购买的物品进行检查,最后发现蔬菜这些都付钱了,唯独遗漏了土猪肉,紧接着,工作人员以老人没有支付全部商品款项为由,要对老人处以2万元的“罚款”。

老人当时很害怕,一是对偷东西一事愧疚,二是超市就在家附近,怕被熟人看到,最终,老人将手机中的3000多元,全部转到店长的私人账户上,才得以离开。

事后,老人的家人得知后,非常生气,当即拨打了报警电话,不料,警方通过超市监控,发现老人多次在自动结算机处付款时,漏扫商品!

目前,超市方出具了谅解书,表示原谅了老人偷东西的事情,并退回了“罚款”,老人和家属,也表示不再追究超市此前的高额罚款的行为。

那么,从法律上该如何定性,老人漏扫的行为以及超市罚款的行为呢?

首先,如果老人故意漏扫,少结账获得物品的行为,已经涉嫌盗窃,轻则违法,重则构成盗窃罪。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盗窃公私财物的,处5-10日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15日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而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由于盗窃罪是一种数额性的犯罪,所以量刑要充分考虑行为人的盗窃所得数额。根据《解释》,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千元至3千元以上的,就构成盗窃罪了。

具体到本案,老人如果确实多次故意漏扫,那就是多次盗窃了,虽然从金额上看达不到立案标准,但是2年内达到3次,同样构成盗窃罪。所以,一旦警方认定她多次盗窃,是要追究她的刑事责任的。

其次,超市有权利对老人罚款吗?

特别提示大家,罚款是一个行政行为,只有行政机关可以罚款。超市是没有权利对消费者罚款的。即便顾客偷盗,也不能。如果法律任由行政机关以外的人和单位罚款,那还不天下大乱。

有网友问,很多超市都在显眼位置张贴“偷一罚10”,是否有效呢?当然无效。超市罚款行为,是私力救济行为,也是违法的,如果有关部门调查,也会对超市进行罚款处理。

本案中,超市经理如果恐吓老人,然后把钱转进自己账号,是十分危险的,如果不入超市账,那就有非法占有为目的,涉嫌敲诈勒索。本来有理的事,搞不好自己还得进去。

最后,这里要提醒工作人员的是:当你发现有人偷盗时,千万不要以报警或者其他“恶害”威胁当事人,向他们索要罚款,否则,你就有可能因此行政处罚,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因为这种行为已经涉嫌敲诈勒索。作为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付款是天经地义之事,如果因为“小偷小摸”被别人知道了,就算没被追究法律责任,在熟人中,恐怕也抬不起头吧,所以,还是莫伸手啦。想了解更多精彩内容,快来关注九层楼文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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