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紧急通知:31个省市下达能繁母猪去产能硬性任务!

---- 广告,也是一种资讯----
近日,农业农村部召开全国生猪产能综合调控部署视频会,部署落实新修订的《生猪产能综合调控实施方案(2026年修订)》,分析当前生猪生产形势,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推动生猪产业从数量扩张转向高质量发展。农业农村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张治礼出席会议并讲话,农业农村部国家首席兽医师(官)陶怀颖主持会议并通报实施方案修订内容。

会议认为,强化生猪产能综合调控关乎生猪稳定供给、农民增收和防范行业金融风险。各地必须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产能去化措施,推动生猪价格合理回升,促进生猪产业稳定健康发展。
一、任务分解到31个省市,
去产能“动真格”
此次会议释放了一个明确信号:国家将整体调控目标——全国能繁母猪正常保有量稳定在3750万头左右——按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区域实际情况,逐级分解下达至各省市,抓紧修订省级实施方案,并压实推进工作任务落地。这是近期政策端加速发力、推动生猪产能调控的又一重大动作,大概率将影响接下来的行情走向。
会上,河北、山西、山东、河南、湖南等5个省份作交流发言,3家企业代表作表态发言。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同志以及部分大型生猪养殖企业和国家级生猪产能调控场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要准确把握现阶段生猪产业发展形势,抓好生猪产能常态化精准化调控,把去产能、促转型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具体包括:巩固生猪价格回升势头,促进猪肉消费,引导养殖场户理性看待后市行情,防止盲目压栏和扩产赌行情;多措并举压减产能,强化大型猪企窗口指导和经营风险预警,严控新增产能,引导中小养殖场户差异化发展;强化监测预警引导,督促生产经营主体履行数据报送义务,健全权威信息发布机制,多渠道、多频次发布权威预警信息;抓好生猪疫病防控,进一步筑牢免疫保护屏障,强化监测流调和应急处置;规范种猪生产经营秩序,持续做好养殖业节粮降耗,引导屠宰企业开展精细分割、精深加工,推动全产业链转型升级。
会后,农业农村部将派出7个工作组赴生猪主产省份,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这也再次证明本次会议的核心,就是把任务压实到各省市头上,去产能将会加速落到实处。
二、新修订方案:
能繁母猪保有量再下调至3750万头
为完善生猪产能综合调控机制,提高调控工作的精准性,农业农村部于2026年5月3日修订印发了《生猪产能综合调控实施方案(2026年修订)》。此次《方案》综合考虑猪肉市场供需、生猪生产效率提升等因素,设定全国能繁母猪正常保有量稳定在3750万头左右,这是自2024年2月以来再次下调正常保有量目标。《方案》明确,适当收紧能繁母猪存栏量绿色区域和黄色区域上限以及黄色区域下限,建立产能分级联动调控机制,强化生产和市场预期引导,促进生猪市场供需更加适配。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密切跟踪《方案》落实情况,加强监测预警,压实地方属地责任,强化政策协同,健全上下联动、响应及时的生猪产能综合调控机制,推动生猪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更好稳定产业发展。
三、养猪已连亏42周,
卖一头猪至少亏400元
在政策密集出台的背后,是生猪行业持续深陷亏损的严峻现实。时间来到5月中旬,生猪市场依然没有惊喜。截至5月18日,全国外三元生猪均价为9.49元/公斤,较昨日下跌0.02元/公斤。近一个月来,猪价在9.5-9.7元/公斤区间反复拉锯,远不及4月下旬业内给出的反弹预期。
5月18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5月第3周生猪一周价格分析:生猪价格为9.78元/公斤,环比下降1.01%;猪料比价3.62,环比下降1.09%;未来仔猪育肥模式的生猪养殖头均亏损在上周稍微收窄之后,又再度跌破400元大关,预期亏损405元/头。更严峻的是,这份连续亏损已经持续了42周,也就是说行业亏损已超过9个月,不管是一季度集体亏损的规模集团龙头企业,还是中小规模的养殖主体,都深陷在卖一头猪亏几百元的泥潭中。
四、前4个月猪肉价格下跌12.2%,
拖累CPI涨幅
就在同一天,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了2026年1—4月份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总经济师、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司司长付凌晖介绍,1—4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CPI)同比上涨0.9%。在食品烟酒及在外餐饮价格中,猪肉价格下降12.2%,粮食价格下降0.3%,鲜果价格上涨3.0%,鲜菜价格上涨5.7%。扣除食品和能源价格后的核心CPI同比上涨1.2%。其中4月份单月,猪价同比下跌15.2%,降幅环比扩大3.7个百分点,影响CPI下降约0.29个百分点。
从数据中不难看出,作为CPI指数的“压舱石”,猪价的持续下降,一定程度上拖累了CPI的整体涨幅,这也是近期官方在生猪行业有频繁大动作的原因之一。
来源:农业农村部、国家发改委
农兜小程序
⇩⇩⇩
如在小程序使用中有任何建议和反馈,欢迎后台留言。
期待与您面对面地交流!
往期回顾
农兜&猪兜旗下所有平台转载的文章均已注明来源。对于猪兜原创文章,其他平台在转载时务必注明出处。特别说明的是,未经允许,禁止对猪兜特别说明的文章进行转载。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我们刊登的所有文章仅供养猪人参考学习,如有不妥之处,请及时联系我们,同时请添加官方微信号:smil13121487481

{{item.cont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