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行业协会首次发布能繁母猪育肥猪养殖保险和森林保险行业示范条款

    本报记者 冷翠华

    12月22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简称保险业协会)正式发布《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能繁母猪养殖保险行业示范条款》《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育肥猪养殖保险行业示范条款》《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森林保险行业示范条款》3个示范条款。这是保险业深化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优化农业保险产品供给,提升农业保险服务能力的又一举措。

    能繁母猪和育肥猪养殖保险示范条款的制定,通过优化升级保险手段,有助于针对性化解生猪养殖风险,解除生猪养殖户的后顾之忧,调动养殖户积极性,是贯彻国家稳产保供的重要抓手,顺应了国家稳定生猪生产、保障“菜篮子”市场充足供应的号召。森林保险示范条款的制定,有力保障了森林生产期内的再植成本损失风险,践行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发展要求。至此,保险业继在种植业领域发布三大主粮制种保险、三大主粮成本保险行业示范条款后,又将示范条款覆盖到养殖业和林业,农业保险示范条款体系日趋丰富和完善。

    据介绍,此次发布的生猪养殖保险和森林综合保险示范条款具有四方面主要特点。一是进一步明确了保险责任,扩大了保障范围。二是进一步规范了责任免除,精简了免责内容。三是进一步细化了保额指标,提高了保障程度。四是进一步优化赔偿方式,提升了理赔时效。

    此外,3款示范条款都包含了“保险人自收到被保险人赔偿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60日内,如不能确定赔款金额,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对可以确定的金额先予支付”有关内容,进一步提高理赔时效,有效帮助农户快速恢复生产,发挥农业保险在防灾防损方面的功能和作用。

    保险业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示范条款的发布,将进一步促进行业提质增效,实现养殖业、林业和保险业的多赢局面,助推“三农”稳定发展、百姓“肉篮子”供应保障和生态环境持续优化改善。下一步,保险业协会将继续把服务“三农”作为工作重点,全面跟踪示范条款的使用情况,协同推进示范条款和行业基准纯风险损失率的配套使用,引导行业发挥自身优势,促进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持续强化保险业服务“三农”能力。

(编辑 李波 上官梦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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