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许可经营生猪产品,一企业将受行政处罚

4月21日,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市民举报,反映社区团购的猪肉存在变质等质量问题。接报后,执法人员连夜前往涉案企业上海某食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对当事人冷库内的生猪产品进行抽样送检。检测机构检验结果显示,抽检产品符合标准。

经查,自2022年4月16日起,当事人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对外销售生猪产品。至案发,当事人销售生猪产品货值金额78018元,违法所得8344.76元。未经许可经营生猪产品,一企业将受行政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区市场监管局拟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8344.76元,罚款人民币50000元”的行政处罚。未经许可经营生猪产品,一企业将受行政处罚疫情期间,食品作为重要的民生物资,一旦出现质量安全问题,将严重影响居民生活。接下来,市场监管部门继续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快速反应、快速查处,确保人民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

来源:上海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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