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龙杯」“二师兄”的出栏之路畅通了

本来,“二师兄”应该去往不同的地方,拥有不同的“人生”,谁知,一场纠纷打乱了“二师兄”的“规划”……

代养生猪起纠纷“二师兄”出栏受阻2021年8月19日,师宗某畜牧有限公司与陈某签订养殖合同,约定由公司提供猪苗、饲料、药物、疫苗等物料,陈某、田某、王某三人负责养殖,公司享有生猪的所有权。随后,该公司向陈某猪场投放猪苗。2022年5月,因双方就生猪上市销售事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该公司将陈某等三人诉至师宗县人民法院,要求三人返还现存活的生猪739头,并承担违约金24万余元。立案当天,该公司以生猪为活物,目前已超过圈养周期,继续饲养不仅会加剧成本,而且每天生猪都面临死亡毁损风险为由,向师宗法院提出了先予执行申请。

先予执行“二师兄” 保障双方权益“生猪毕竟不同于一般的执行标的物。如果对该起生猪代养纠纷采取先调判后执行方式,所需时间较长,而生猪是鲜活物品,易生病、死亡,不及时变卖可能会造成严重的损失。”师宗法院经审查,受理了该起先予执行申请案件。“如何缓和双方矛盾、规劝被执行人配合执行?如果不配合,疫情防控期间强制手段如何运用?生猪跨地区运输又需要当地哪些部门配合,出具何种检疫证明?生猪价格正处于震荡下行区间,如何尽量缩短执行时间,做好执行流程衔接?”然而,一系列的难题摆在执行干警面前。为制定出更加完善的执行预案,执行干警第一时间联系被执行人,在送达执行通知书的同时,向被执行人释法说理,分析先予执行的利与弊,引导被执行人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同时,安排申请人提前准备好进场拉猪工作人员及车辆的“非洲猪瘟病毒核酸”检测合格报告。为了让这批先予执行的生猪在最短时间内出栏、运输上市,执行局长张官华与当地畜牧部门取得联系,沟通执行事宜,协调畜牧部门最短时间内出具生猪卫生检疫证明。准备就绪后……5月9日9时,师宗法院10名执行干警整装奔赴师宗漾月街道法块社区田某的生猪养殖场,对281头生猪予以先予执行。在车辆在进入场区拉猪的过程中,因被执行人与申请人之间积怨已久且较深,双方矛盾再次激化,被执行人田某情绪失控,多次试图阻止执行,现场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研判案情后,执行组再次补充制定了处置方案,组织当事双方进行协商,反复释法说理、讲清利害关系,特别是耐心听取被执行人诉求,向被执行人详细释明生猪及时回收,除了能有效保障申请人的利益外,同样有利于对被执行人保证金与代养费的权益保护。当天下午4时,在干警的全程监督下,经双方当事人现场确认,执行标的物开始分批次装车起运,整个装车起运过程持续了4个多小时。“二师兄”出栏了!编后 :这次特殊的生猪交付执行中,师宗法院执行干警找准执行切入点,统筹兼顾各方利益,勇于担当、主动作为,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满足多元、高效、便捷的诉讼需求,展现出团队超强的凝聚力和应对、处置复杂情况的能力,有效防止了矛盾的激化,将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融入执行全过程,最大限度地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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